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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华夏博物馆

    联系人:刘小姐

    手机:13828366695

    电话:0768-6817113

    邮箱:gdczhxhm@163.com

    网址:www.hxbwg.com.cn

    地址:广东省潮州市潮汕路浮洋路段西侧1号

参观须知
  • 请观众朋友在开放时间内到票务中心购票或出示网络票根入馆参观

    观众自带液体饮料经本人试喝检验后可以带入场馆,观众自带食品经安检后可以带入场馆;

    请勿将各类管制刀具、光盘、危险品及宠物带入场馆;

    违禁的私人物品请存包或于馆外自行处理;

    参观前请您整理好衣物,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;

    参观时请勿大声喧哗并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以免影响他人参观;

    参观时请勿触摸展品;

    请您在指定区域就餐;

    场馆内请勿吸烟;

    场馆内请勿奔跑、追逐、攀爬、躺卧;

    请您协助我们维持好展厅内的参观秩序和良好的参观环境;

    为确保展品安全和观众人身安全,维护安全有序的参观环境,馆内谢绝使用电动轮椅。

   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 

     

    观众请勿携带物品清单

    一、枪支、军用或警用械具类(含主要零部件)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;

    二、爆炸物品类,包括炸药、爆破器材、烟花爆竹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; 

    三、管制刀具类,如匕首、三棱刀(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)、民族刀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刀等; 

    四、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、钝器,如菜刀、餐刀、大型水果刀、工艺品刀、剪刀、钢(铁)锉、斧子、锤子等;

    五、易燃易爆物品,如:酒精、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火柴、发胶、摩丝、指甲油、染发剂、去光剂等; 

    六、带有毒害性(汞、剧毒农药等)、腐蚀性(盐酸、硫酸等)的危险物质; 

    七、液体类物品(各类软、硬包装的饮料制品经本人试喝检验后可以带入场馆); 

    八、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及政治、宗教、商业等宣传展示活动的印刷品、宣传品;

    九、任何可能影响参观秩序的标语、条幅、旗帜; 

    十、除上述物品以外,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可能影响观众参观或文物安全的物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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